年廿八洗邋遢,掃走曾偉雄垃圾
香港新年快樂,梁振英快快下台
本來無罪案,何須助調查

年廿八洗邋遢,掃走曾偉雄垃圾

今日是年廿八,社民連今日到政府總部,抗議警方在新年前不斷製造白色恐佈,以各種罪行針對社民連及其他示威者,本會要求警務處處長曾偉雄立即下台。
本會會員嚴敏華,因為被警方指在去年七一遊行襲警,結果在未判刑之前,卻不獲保釋,拘留三星期,「年都無得過」。
四五行動成員古思堯,昨日因為分別在兩次遊行期間燒國旗及塗污國旗,被控四罪,判入獄九個月。
本會副主席吳文遠、行政委員黃浩銘及會員馬雲祺,時隔十個月之後,警方竟表示要就他們去年四月一日遊行中涉嫌觸犯「非法集結」,要求他們協助調查。三人已清楚表示,他們不認為當時有觸犯任何法例,不會主動到警署助查。同案另有六人被警方邀請助查。
除了警方慣常使用的《公安條例》對付示威者外,去年年尾兩宗涉及本會會員示威時的案件,警方祭出的兩條新的法例,分別是吳文遠在2012年6月28日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期間,把一件印有李旺陽肖像的衣服,拋向胡錦濤的車隊,被控《公眾地方妨擾罪》。以及陶君行、黃浩銘、馬雲祺、陳德章、林森成在2012年6月28日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期間,在大嶼山公路附近停車,並走上山坡展示示威口號,被控《道路交通條例》。
事件反映的是,警方從各項法例中不斷找出可供檢控的法例,胡亂控告和平示威者,用盡權力打壓異見,針對社民連。警方檢控的手法亦改以秋後算帳,避過即時的公眾監察,令事件冷卻之後才拘捕示威者,手法可鄙。
曾偉雄已經在本港社會上製造出白色恐佈的氣氛,超越的警方的正當職務及權力,赤裸裸執行政治任務,本會要求曾偉雄立即下台謝罪!
面對警方的各種檢控及打壓,社民連會堅守原則,不會退讓,我們呼籲全港市民支持所有被政治檢控的示威者。
社會民主連線
201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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