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上訴吳文遠「公眾妨擾罪」案件
本會成員吳文遠早前被控「公眾地方妨擾罪」,裁判官最後裁定無罪釋放。本會今日獲悉,律政司已正式提出上訴。根據有關文件,律政司上訴之質疑重點為:一、裁判官拒絕控方修改控罪;二、裁判官裁定吳文遠拋T恤沒有對公眾構成妨擾。事緣去年6月29日胡錦濤訪港,本會成員前往迎接胡錦濤車隊。期間警方搶去所有示威物品,結果吳文遠把一件印有李旺陽肖像的T恤向車隊拋下,以抗議中共謀殺李旺陽。
當日抗議行動遭到警方無理阻撓,已說明警方為了維護胡錦濤的面子,不惜剝奪示威者權利損害公民自由,也要掃除一切可能遇見的示威。事後律政司以「公眾地方妨擾罪」控告吳文遠,更顯示警方與律政司狼狽為奸,以政治檢控試圖阻嚇示威者。當案件快將審議完結時,眼見律政司的無理檢控難以成立,裁判官甚至罕有地表示考慮主動修改控罪;最後雖判無罪,也要吳文遠負擔訟費。種種遭遇,已無法令本會對整個司法體制的中立性抱有任何期望。
如今律政司提出上訴,可說是情理之外,意料之中。為了打壓示威者,律政司濫用司法程序作政治檢控,藉此消耗反對者的時間、精力、金錢,今天已到了不擇手段和不可理喻的境界。壓迫愈深,反彈愈大。面對律政司之窮追猛打,本會將會以更堅韌的鬥志,向小圈子政府及中共政權予以還擊。當權者很快便會知道,揭開法律的中立性面紗終是自掘墳墓,政治打壓只會令異議者更加堅定,只會換來更多群眾覺醒。本會必將繼續堅持理念,為勞苦大眾抗爭到底!
社會民主連線
201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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