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在民理所當然 堅持抗爭專政必亡
今日,社民連與四五行動遊行到回歸慶典場外,向一眾權貴示威,乃是為民主普選鼓與呼,譴責中共政府扼殺港人自治權,強加人大八三一決定於港人頭上。梁振英政府據此泡製所謂政改方案,公然篩選特首候選人,剝奪港人完整的選舉權及被選權,以篩選冒充普選,為虎作倀的特首梁振英必須下台!
一年之前,數十萬群眾走上街頭,要求當局兌現承諾,還政於民,廢除「提名委員會」的特權,倡議用「公民提名」制度,實現人人平等提名,貫徹普及選舉權利。而且,更有逾五百人公民抗命,不屈不撓,不惜以身試法,抗爭到底。然而,中共政府卻變本加厲,悍然強推八三一決定,與民為敵,擁抱專制!此所以,九月廿八日數以十萬計包圍政府總部的群眾爆發雨傘運動。港人發動大規模佔領運動,舉世展示向當權者說「不」的戰鬥精神,徹底暴露「八三一」決定包藏禍心,是必須打碎的政治鎖鍊。雨傘運動雖在當局鎮壓下未竟全功,卻開啓了民主抗爭的新里程,將依靠暴力鎮壓民眾的統治者釘於恥辱柱上!
中共政權及其僕從理應辭窮,祇得乞靈於由其一手包攬,徇私制訂的基本法。毫無疑問,不僅基本法,中國憲法也必須由人民選出的代表起草、討論、制訂、表決,才合符所謂依憲治國的標準,才能實現主權在民的原則。既然國家為民而立,而非人民為國家而活,那麼體現人民主權,貫徹其管治權能的中國憲法以至基本法,都不應由小撮權貴肆意制訂及頒布。人民有理質疑及抗拒少數人據此而施加的專制,更絕對有權重新選舉代表,制訂符合其意願,確立其管治主權的新憲法。中國大陸如是,香港亦然!任何政黨以及統治集團,都不能以一己私利凌駕人民意願之上。
明乎此,則中共政權所謂一國大於兩制,以基本法為遮羞布,遏制港人實現普選,不過是大陸一黨專政剝奪國人主權的延伸,對之反抗不但應該,亦屬人民固有之權利!此所以,大陸已有逾百民眾因聲援港人雨傘運動而被捕,仍然在囚者尚有廿餘,而每年六四鎮壓周年紀念,香港悼念集會之燭光,為數亦以萬計!
民主是我們的共同理想!
抗爭是彼此堅持的事業!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社會民主連線
四五行動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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