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險阻 不變初心 -寫在刑藐案判刑入獄後
幾經波折,又在獄中。是次佔旺刑事藐視法庭一案終於有判決,只有我與之鋒分別被判囚四個半月及三個月,其他人等一律緩刑。此案其實由被捕當日(2014年11月26日)至判刑(2018年1月17日)已逾三年多,當日我與黃之鋒及岑敖暉等在前線追問原告律師及代理人清場依據,反遭「紅帽子」代理人惡言相向,甚至以利器威嚇。陳慶偉法官多次表示我與之鋒(「雙黃」)刻意挑釁原告律師及代理人,引起爭端,更釀成衝突,同時亦漠視當區基層市民生活,尤其是的士及小巴司機生計,因此必須即時入獄云云。
政府卸責 法庭擋災
正如我於此案陳情書引用南非大法官奧比.薩克思所言,在法律社群中總有不同人擔當不同角色,而觀乎陳法官的取態,無疑較為保守及傾向「維持社會穩定」。然則,既然陳法官借判辭抒政見,暗示認同禁制令的設立和執行,同情旺角區一帶的司機生計,哪又可有考慮過如今政權對更廣大的基層市民的冷漠和踐踏?法官說,佔領多日都無成果,又影響民生,我們不應逗留。但可曾有問,為何政府「容忍」或「放縱」多日的佔領,不回應市民要求真正普選,還富於民的清晰訴求?可曾有問,律政司突然以第三者身份介入訴訟,早前卻一直有法不執,直等到法庭一鎚定音,才假借法庭權威執行政治任務,利用司法機構威信解決政治危機,哪種才是藐視法庭,踐踏法治?
誠然,我亦決非自以為義,正如在旺角清場前,我亦以個人身份成為被告反對金鐘禁制令,期間我曾在庭上向所有受影響的市民致歉,即使到今天,我也感到歉意,不斷省察能否有更好的策略。在獄中,有受影響的囚友跟我分享,我也仔細聆聽他們的看法,同時解釋我們的目的,交換想法,互相尊重。縱然我們的觀點並非完全一致,但卻有一個共同的結論,就是「政府卸責,法庭擋災,市民當災」。
小圈政府 市民當災
如果我們同情旺角區的居民及的士小巴司機,就更應同情在威權小圈子政府管理下,生活在貧富懸殊的過百萬貧民,無論是董、曾、梁乃至林鄭政府,皆出自小圈選舉,不是為地產黨服務,就是向共產黨效勞。以房屋政策為例,董政府八萬五建屋失蹤,數碼港淪為地產項目;曾政府收緊建屋量,樓市飈升,卻苦了一眾基層,三年上樓承諾束置高閣;梁政府上任時高談闊論稱香港並不缺乏土地,欠缺的只是長遠規劃,籠統地定下了不能達標的建屋量,令平均輪候公屋時間升至四至五年,更被揭出與新界鄉紳密談橫洲建屋,大幅削減公屋以遷就權貴,甚至興建公路接駁私人屋苑,既得利益千絲萬縷;林鄭政府更在一上台後打算為公屋量設封頂,結果群情洶湧,林鄭亦只好火速道歉。可見,在小圈子選舉政府的管治下,基層市民的利益往往都是放在最後。
如若是,我們在雨傘運動中高喊的「我要真普選」正是要消除不公義的制度,打倒官商勾結,打倒財閥壟斷,還富於民,還政於民。然則,我們又是否因著「遠大的目標」而犧牲小市民的生計?斷然不是!由佔領初期至清場,我等一直鼓動「公民抗命,和平被捕」,若然有警察執法拘捕,我等都會安然接受,可惜兩個多月來,警方懾於民意反彈亦毫無動靜,直等到有法庭作擋箭牌,才自以「出師有名」執法清場。若說我等堵路影響市民生計,那麼毫不理睬市民訴求的政府,以及有法不執的警隊豈不更甚?是以,當日我與之鋒等行動者相繼在前線追問法之所在,實在情理兼備。
強權當道 無畏無懼
而且,執達主任曾在法庭上指出我所追問的問題合理,態度有禮,同時共同制止衝突,但可是在陳法官的眼中,我卻只是一個嘲笑原告律師,借意挑起爭端,煽動群眾反抗的領袖,為此,我不感憤恨,只覺悲涼。然而,儘管陳法官抽選對我不利的證供加以描述及揣測,以致將我送入大牢,我卻絲毫沒有忿怒苦毒,坦然承擔判決,但亦會據理力爭,上訴爭辯。
由「東北案」至本案,我已有約17.5月刑期在身,而隨後「佔中九子案」刑期亦尚未可知,彷似在大海中飄流,未見可上岸的島嶼,然而,如《老人與海》的長者般,縱使經歷黑夜,被鯊魚追捕,我仍會保存初心,守護被狂噬的大魚,直到天明,直到重回岸上,哪怕最後只有殘存的魚骨。
中共政權自習近平提出「三權合作」,由2014年6月的《一國兩制白皮書》為引子,向全港市民道出「中共擁有對港的全面管治權」,其後《8.31人大決定》取消真普選,維持權貴治港,又借《確認書》取消參選資格,以人大釋法DQ議員,重判抗爭者,修改《議事規則》,強推違憲的「一地兩檢」,稱人大是「一言九鼎」,以「法令」(decree)凌駕「法治」(rule of law),還有隨後的《國歌法》及《廿三條》立法,都在顯示中共正在逐步收緊港人的自治權,務要行政、立法和司法「合作」對中共唯命是從。最近,被揭發多處僭建的新任律政司司長鄭是從。最近,被揭發多處僭建的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繼續以謊圓謊,含糊其辭,身為司長叫人守法,自己卻身陷法網,如何服眾?但在中共死硬支持下,鄭若驊仍可保住烏紗,亦進一步反映中共管治權比香港人更大,哪怕司長在混潭之中,中共為求以鄭若驊作為仲裁專家的身份,謀求國際間的利益,當然可置民情不顧,視法治如無物。
以腳步和選票表態
為此,我等只能堅持發聲,無論是透過腳步還是選票,我們都要表態!若果我們放棄表態,中共自不然可代表我們沈默的那一群粉飾太平,其時,真正的受害者只會是我們自己!在波譎雲詭、謊言滿天的世代,我這位獄中人懇求曾參與雨傘運動的朋友:「莫忘初心,堅持抗爭!」3月11日我或許需要在赤柱投票,未能在外面與大家一起,然而,我們每個都要用腳步和選票表態,向中共威權說不!向鄭若驊說不!拒絕謊言,尋求公義,由我們這代人向後世說明我們的價值觀和理想,申明我們的氣魄,展示不屈不撓的抗命精神!判刑後,陳法官下令我和之鋒要立即羈押,在進入羈留室前,我在法庭說道:「多謝法官判刑,但我們追求民主的決心是不變的!」但願這句宣言,成為我們對彼此的誓言,無論有甚麼險阻,我們的初心也是不變的!」
黃浩銘
高等法院羈留室
23.1.2018 1:45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