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處容身?土地鬼辯論
公開舉報何來打草驚蛇 廉署動向關乎公眾利益
【社民連就「土地大辯論」假諮詢之回應】

現有28萬個低收入家庭輪候公屋,政府承諾三年上樓,但是據說覓地困難,於是展開「土地大辯論」,尋求解決方案。安置上樓,到底要多少土地?

舉個例子,深水埗有個麗智邨年底落成,供應3800個公屋單位。佔地2.3公頃,大約半個街口,相當於兩個足球場般大小。再舉個普通規模的屋邨為例,屯門欣田邨同年落成,共建4700個單位,僅佔4.2公頃,平均每公頃土地可建1100個單位。縱觀全港,每區選取最近落成較具規模的屋邨,平均起來每公頃土地大約可以興建千餘個單位(見表一)。若以「一頃千戶」推算,只須大約三數百公頃土地便可消化公屋輪候冊的人龍。當然每幅土地能建多少樓房有密度高度的規範,道路水電等基建必須能夠承載,還需要有醫院學校等設施供給,不過以上一頃千戶的例子已是不同地區經過制約之後的實際結果。

雖說三數百公頃土地便可滿足28萬家庭的居住需求,但是土地在哪裏?

擺在眼前便有租約馬上屆滿的粉嶺高爾夫球場,社會上有強烈的呼聲,要求收回粉嶺球場興建公屋取代新界東北發展計劃,高爾夫球場佔地170公頃,已可填補前面所述三數百公頃的一大部分。還有就是存量甚豐的住宅用途空置政府土地。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在2012年7月4日回答立法會問題時,提供《空置的政府土地》文件,分區列出空置住用官地,合共逾2100公頃(見圖一)。三個月後,繼任局長陳茂波再到立法會答問,解釋說那二千公頃土地其中一半是丁地,餘下其中一半是道路/斜坡,餘下其中一半零碎/不規則……結果只剩390公頃,但也「未必適合作房屋發展之用」。說法令人聯想到他玩弄「減半再減半趨向零」的數學常識,迹近兒戲。專業聯盟黎廣德便不滿這番解說,指出一、現行政策是在所屬鄉村既有土地上可建丁屋;二、政府方向是不另闢丁地好讓丁權「自然消亡」,以及三、基本法並無給予丁權法定權利,因此,政府是不需要預留土地建丁屋;所以,上述二千公頃土地之內其實應該並無丁地。

不過,撇開丁地問題,農地棕地也暫且不說,上述《空置的政府土地》所開列香港島上——已經開發、規劃為住宅用途、屬於政府的、隨時可用而丟空的土地,有一百公頃,到底有什麼理由不能立即興建公屋?! 政府不容推搪,「二千公頃空置住用官地」馬上建屋,以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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