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政府與民為敵 剝奪劉小麗參選資格可恥
今天選舉管理委員會宣布取消劉小麗參與十一月立法會九龍西補選資格,社民連提出嚴重抗議﹗
十一月補選的議席,本為劉小麗在2016年9月換屆選舉中,在九龍西以38,183票高票當選而獲得,卻因為梁振英悍然提出司法覆核,利用人大釋法,先後將包括梁國雄(長毛)、劉小麗在內的六名立法會議員褫奪議員資格,十八萬選票形同廢紙。今次,劉小麗參與補選不單是要取回她應得的議席,也代表著泛民陣營和泛民選民對政府粗暴改變選舉結果,踐踏民主選舉強烈的不滿﹗
今次林鄭政府進一步剝奪劉小麗的參選權,是公然違犯《基本法》第26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林鄭一直自詡依法辦事,卻縱容沒有法律背景、憲法知識的中級官吏選舉主任去行使解釋憲法的責任,去詮釋參選人政治意圖,政綱是否合憲等重大責任﹗這完全是選管會的濫權行為。
更且,選管會連程序公義也棄之不顧,選舉主任的決定通知書中,簡單以無效兩字便取參選資格,在沒有提問,沒有給予劉小麗辯解的機會,便悍然剝奪其參選資格。
林鄭公然與民為敵,以政治意見為理由剝奪港人參選資格已不是第一次。特區政府秉承中共旨意,一而再,再而三將異議聲音趕盡殺絕,令其在議會內外消音,這條由中共所劃的紅線,將會越劃越闊,將民主陣營一網打盡。港人如不想議會內政府可以予取予攜,任意通過惡法惡策,就必須一起堅決反對褫奪劉小麗的參選資格,阻止林鄭進一步侵犯港人的權利﹗
社會民主連線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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