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罩難求:香港政府對防疫物資的不作為】
新型肺炎肆虐,執筆之時香港已有四十多宗確診個案,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在2月10日記者會上明言,現時衛生署的追蹤策略已難有效阻止病毒於社區蔓延,意味香港確診個案將持續上升。經歷過2003年沙士一役後,港人對疫情不敢鬆懈,到處張羅口罩、酒精洗手液及漂白水等防疫物資,但是次疫情的影響範圍比當年沙士更為廣泛,整個東南亞地區皆出現不少確診個案,防疫物資的需求龐大,部份生產國如中國、台灣及泰國相繼限制口罩出口以確保當地供應穩定,而絕大部份依賴進口供應防疫物資的香港自然首當其衝,近月開始浮現物資荒,每日在街頭不時出現長長的人龍,為的就是購買防疫物資如口罩、酒精洗手液等,每日為購買物資四處頻撲亦成為了香港人的日常景象。
一罩難求,但即使能成功搶購,市民亦要承受數倍甚至過十倍的炒價,令大眾尤其基層及老人叫苦連天,有些老人因口罩不足,幾天都躲在家中足不出戶;有些基層家長為了讓子女有足夠口罩防疫,寧願自己不配戴亦要將口罩留給子女;有些長期需在戶外工作的基層工人更因口罩不足,寧願要冒著增加染病的風險亦選擇重用口罩,種種慘況不禁令人嘆息。
政府無能 市民受罪
面對市面物資短缺及出現天價炒賣的問題,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竟不以政府身份主動介入,而是希望商戶「想清楚該如何出售口罩,以免造成市民排長龍的情況」,甚至提出不准公務員戴口罩的方法來解決口罩荒,即使「戴咗都要除落嚟」,不懂民間疾苦的不作為態度令人感到愕然。其實物資荒不只出現於香港,整個東南亞亦面對同樣問題,但各地政府處理卻迥然不同,若將香港對口罩或其他防疫物資政策作比較,更顯出香港政府的無能:
「自由市場」非藉口,保障市民健康責無旁貸
自出現口罩荒以來,民間一直要求政府要主動介入管制防疫物資的入口、分銷及零售,以防無良商人炒賣囤貨,但政府卻多次拒絕要求,商經局局長邱騰華在上月30日時竟指:「現在口罩供應全球都緊張時候,如果你要政府透過法例硬性規定政府去綜合處理,甚至訂出價格時候,這個會不會正正反而令到商界去採購時增添他們的困難呢?」;林鄭近日更重申政府沒有為口罩荒的問題計劃立法管制,只表示會盡力增加口罩供應。種種強調供應的不作為說法說穿了就是認為管制不符自由市場原則,價格會因市場機制而作自然調整,故政府不必介入。然而,如今香港政府怠慢無能的防疫政策早已令防疫物資的市場失效,在持續嚴峻的疫情下,全球的恐慌及對物資的需求已非單靠增加供應能夠解決,若然政府不果斷針對價格作出管制,只會繼續置香港普羅大眾尤其基層家庭及長者於水深火熱不理。
再者,管制防疫物資已可靠現行法例處理,不必再重新立法,根據香港法例第296章 《儲備商品條例》: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就所有或任何下列事宜訂立規例——
(a)為任何目的,指明任何物品為儲備商品;
(b)禁止或管制目的為在香港轉售或從香港出口的任何儲備商品的售賣或購買;
(c)規管或管制任何儲備商品的最高價格;
(d)禁止、規管或管制任何儲備商品的進口或出口;
(e)禁止、規管或管制任何儲備商品的流動或分配;」
面對物資荒,香港政府第一步應統一徵購及調控防疫用品(包括但不限於口罩、漂白水及酒精洗手液),同時積極增加本地生產量,先穩定香港本地供應;第二步再將防疫用品列為香港法例296章《儲備商品條例》下的「儲備商品」,限價限購,防止炒賣,並設立電話熱線讓民眾舉報炒賣防疫用品的商販。防疫物資作為市民應付新型肺炎的個人第一道防線,政府絕對有責任去介入市場,管制防疫物資的價格,以保障普羅大眾的健康權,讓我們免於受疫症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