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奪全面否決權 持續不斷抗暴政】-社會民主連線回應當前香港政治形勢變化的決議文
【爭奪全面否決權 持續不斷抗暴政】
-社會民主連線回應當前香港政治形勢變化的決議文
壹、前言
社會民主連線(下稱社民連)創會以來,揭櫫權力歸於人民原則,一直致力爭取普及平等的選舉,貫徹港人應有的政治權力,剝奪少數人依靠政治特權攫取私利,將由港人創造的資源和財富重新分配,根除不義政制強加民眾的盤剝,實踐政治平等和社會公義。成就如此徹底的社會變革,祇能求諸民眾的創意協力,不懈奮鬥,訴諸於集體的直接行動。因此,社民連一直秉持「沒有抗爭‧哪有改變」及「濟弱扶傾‧義無反顧」的理念,實行街頭、議會、司法三路並舉的抗爭。2008年始,更將抗爭帶入議會,不論是直接行動抑或拉布,都不歇顛覆香港議會文化。由反高鐵,乃至五區公投運動,以及後來的反新界東北發展和雨傘運動等,社民連均積極利用議會連結街頭的抗命行動,不少成員被捕被控,出入牢獄,逐漸將抗爭意識普及民間。
雨傘運動及反送中抗爭後,香港人以不同方式來爭取五大訴求已成常態。在最近的區議會選舉,民主派幾乎奪得所有區議會的主導權,引發民間倡議在2020年立法會選舉中取得過半議席,奪取「全面否決權」,制衡暴政。就此,社民連必須審時度勢,檢視過去立場,擬訂最新策略,並闡明未來路向,與港人共同對抗中共暴政。
貳、主張
一、 秉承「沒有抗爭‧哪有改變」理念,以非暴力抗爭如公民抗命或總罷工爭取民主,致力組織群眾,推動社會抗爭;
二、 堅持「濟弱扶傾‧義無反顧」理念,致力爭取公平正義的經濟權利,政策倡議必以改善基層及勞動民眾的生活為先;
三、 反對中共濫用《基本法》附件三,將《國家安全法》、《國歌法》等惡法強加於香港民眾。關於涉及國家安全的《基本法》廿三條及相關法律的具體安排,應在香港實行全面普選後,由港人民主決定;
四、 在共同綱領「五大訴求」(註A)及爭奪「全面否決權」的前提下,改變針對功能組別制度的「三不」策略(註B),支持有助議會抗爭的選舉,同時認為民主派無論在議會中取得「35+」(註C)或「35-」的情況下,都應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為共同綱領鬥爭,包括以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並盡快擬訂方案應對中共的反制行動(例如禁選、解散立法會等);
五、 參加民主派就各級議會選舉協商,成立共同認定的初選或協商機制,以民主運動全局為重,遵守規定及服從結果;
六、 重申民主派在香港重大議題上,必須取得廣泛的市民直接授權,絕不能私自與中共政權談判及妥協。
叁、背景
十年前,社民連在第三屆第一次特別會員大會,通過《社會民主連線回應當前香港政治形勢變化的決議文》,除鞭韃功能組別制度不義,更曾譴責民主黨及民協私自與中共談判協商,投票支持2012年政改方案,無視在五區公投50萬名市民直接授權的民意,背棄公社兩黨及大專二零一二;社民連並同時提出「三不」策略,拒絕參與任何功能組別有關的選舉。2012年,社民連甚至提出「鼓勵『不登記』,杯葛功能組別」,呼籲民主派支持者不要登記成為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又稱「超級區議會功能界別」)選民。過去,社民連在立法會及特首選舉上多次申述此主張,不但不允許黨內成員參與功能組別選舉,亦反對民主派盟友參與,免得為一個不公義的選舉制度塗脂抹粉。唯一破例是在2017年參與特首選舉,乃因社民連要反映雨傘運動毋忘初衷的群眾聲音,突顯雨傘運動抗爭和自主精神,堅持爭取公民提名及反對「八‧三一人大決定」,並試圖阻止民主派為了成為「造王者」而支持建制派候選人,實際卻淪為建制派所謂開明一翼的政治附庸。
泛民主派多年來聲稱「寸土必爭」,參與功能組別選舉及特首選舉,為求得到更大的民意籌碼與中共談判,尋求變革。但實際上,「寸土必爭」往往只淪為競逐議席的口號,在議會不公的壓逼之下,泛民主派礙於有和平演變的執政幻想,沒有與社民連協力於議會和街頭抗爭,反而連番譴責社民連的直接行動,甚至作繭自縛,不惜支持收緊《議事規則》,在中共的限制底下屈從退讓,致使民主運動停滯不前。此所以,社民連認為功能組別制度不應成為民主派討價還價的工具,最終必須被廢除,由普選制取代,任何人試圖修改功能組別制度以代替實行普選制都是自欺欺人。
相反,社民連相信變革必須依靠群眾運動,而不能單靠代議士,遂提倡五區公投運動,把重大事務留給港人共同決定,結合議會內外抗爭,與不同社運團體共同進退,積累民主力量。社民連當年制訂「三不」政策,不但因為功能組別制度並不公義,亦是批評泛民主派盲目追求議席,放棄連結群眾,更要藉此向公眾說明抗爭比議席更為重要。社民連隨後一直以身作則,不斷抗爭來呼喚民主派同道一起投身群眾運動,背靠群眾,直面暴政。2013年元旦遊行後,時任主席梁國雄「一人非法集結」,更啟發戴耀廷提出「佔領中環」的意念,在戴耀廷提出公民抗命後,民眾愈發明白抗爭的理由,間接推動溫和民主派陸續參與議會抗爭。
2014年8月31日,中共推出「八‧三一人大決定」,正式與溫和民主派決裂,談判協商之路走到盡頭,泛民主派隨即全面投入「佔領中環」,參與公民抗命。9月28日,雨傘運動爆發,民主派不論是溫和或激進一翼,均遭暴政全面鎮壓,最終被帶上法庭,乃至入獄。去年2月,在雨傘運動領袖入獄前夕,中共政權利用林鄭政府推出送中惡法,民主派訴諸議會抗爭,警醒香港民眾關注,最後引發6月9日的百萬人大遊行。經歷兩次大運動的洗禮,議會抗爭及公民抗命再非禁忌,亦調和所謂「和理非」和「勇武」的對立,當此之時,絕大部份民主派支持者均認同要整合力量,團結一致,抵抗暴政逼迫。
肆、展望
為實現「五大訴求」,向中共施加更大壓力,不少人提倡在未來的立法會選舉要盡力爭取過半議席,意圖奪得立法會主導權,亦有人提倡爭取立法會過半,隨後爭取特首選委過半,選出一個「黃特首」,藉此引發中共全面鎮壓,取消「一國兩制」,讓世界各國制裁中共政權,造成「政治攬炒」局面,最後有機會使中共敗亡,港人獲得真正自由。而近期中共突然強推「港版國家安全法」,實質上廢除立法會代表港人立法和監察政府的功能,顛覆《基本法》廿三條「自行立法」的規定,提前中共與港人的政治衝突。
我們認為,寄望引發外國政府制裁中共,既高估前者維護香港民主的決心,也低估後者不惜掃平異議的惡毒。事實上,沒有本地堅持反抗,外援亦必定愈發減弱。面對專制政權,我們同意以爭取立法會議席過半為目標,盡所能在議會中獲取最大量的民意支持,在於反送中運動受殘酷鎮壓,中共又一波「國安法」攻勢,民眾運動退潮之際,此舉不啻是動員港人打破僵局的良策,而且,基於區議會選舉的結果,不少港人已認清政權墮落腐化的面目,亦切身體會警察濫權濫控的暴虐,以選票抗議補充已逐漸耗損的街頭運動,是當下可取方案。況且,一旦取得多數的立法會,民主派是以與林鄭政府分庭抗禮,一邊是中共儡傀,另一邊是擁有港人授權,擁有堅實民意基礎,具有憲制認許,合法合憲的權力機構,利用「全面否決權」發揮制衡作用,並以此反過來持續向暴政施壓,而非將寄望放諸搖擺不定的商界,企圖以「黃特首」對抗暴政。
我們相信,為港人奪得「全面否決權」,直接否決惡法和不義撥款,制衡中共「全面管治權」,將會為實現「五大訴求」踏出關鍵的一步。在當前時局下,民主派內不分彼此均嚐過濫捕濫控的滋味,甚至同處一獄,命運相連;民主派議員亦受廣大群眾監督,難以與中共私相授受,而民主派功能組別議員亦一改保守態度,開始投入議會抗爭。換言之,參加「35+」陣營的功能組別候選人,應向民眾公開承諾會與民主派共同進退,而就職的唯一功能,並非謀求界別私利,而是實現「五大訴求」,包括廢除功能組別,實現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雙普選。故此,社民連決定改變「三不」策略,支持服膺上述目標的人參與功能組別選舉,合力抗爭。
從最近中共強推《國安法》,政府藐視區議會,警隊濫捕濫控及4‧18大搜捕民主派領袖等可見,與龐大的中共政權相比,尚是強弱懸殊。我們不必寄望議會過半就能翻天覆地,亦不要因未能過半而感到灰心絕望。不論最終民主派是否能奪得過半立會議席,中共勢必加倍力量反制打壓,企圖讓港人灰心絕望,放棄抗爭,因此,面對中共不同形式的打壓,民主派在議會是「35+」還是「35-」,弘揚抗爭不息的信念,爭取港人最大動員,嘗試組織更大規模的公民抗命或總罷工,以本地持續不斷的抗爭運動,引起國際社會支援,喚起中國大陸人民關注,甚至一同反抗暴政,是我們未來行動綱領的方向。
希望在於人民,改變始於抗爭。多年以來,社民連相信只有群眾全面抗爭,才能逼使政權退讓,或直接使暴政滅亡。我們不僅因應時局總結經驗,調整策略,也必定會堅持理念,扶助基層勞苦,爭取民主普選,持續不斷抗爭到底!
社會民主連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註:
A、一、全面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二、撤回「暴動」定性;三、撤銷所有反送中示威者控罪;四、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暴;五、立即實行「真雙普選」。
B、即在凡有功能組別的選舉中「不提名、不參選、不投票」。
C、即立法會議席過半數,以主導立法會各項職能,並嘗試阻撓政府各項議案及撥款申請,以此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選舉廣告 | 24/06/2020 | 自家製作 | 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