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 抵抗惡法 您我同行-長毛參與民間初選宣言】
【弱勢同舟 不屈同行-岑子杰參與民間初選宣言】
【爭奪全面否決權 持續不斷抗暴政】-社會民主連線回應當前香港政治形勢變化的決議文

【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 抵抗惡法 您我同行-長毛參與民間初選宣言】

諸位:
執筆行文之際,正是梁凌杰捐軀周年紀念。草就此文之後,亦須趕赴西九龍區域法院,與其他14名同道一齊應訊,為被控煽動、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抗辯。

遭連環檢控,乃是在去年8.18、10.1及10.20三日,警方濫權制止「民陣」申請遊行、集會,企圖以此遏制市民繼續爭取五大訴求抗爭。有見及此,我不得不薄盡綿力,秉持一向身體力行的公民抗命原則,呼籲市民毋須畏懼無理禁令,行使固有的基本人權,上街遊行抗命所致。與剛過去的六四31周年,於維園和平集會而被控相若罪名的支聯會群組,可謂如出一轍!

在此之前,我亦於高等法院敗訴,被裁定須要為藐視立法會的罪名答辯。事緣在2016年11月,我當時尚未被褫奪議員資格,於會議上不滿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瀆職,拒絕答覆議員提問及提交相關文件資料,憤而趨前搶去其文件夾以示不滿,竟遭當局濫權報復,以保護議員議事權利的《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反告。然而,荒謬並未由此停止,尹兆堅、林卓庭議員亦於去年1月29日被控「妨礙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追究他們在審議「一地兩檢」條例時抗議,與阻止的保安人員糾纏。

於我而言,上述控罪已是司空見慣。早在1979年我就因為聲援魏京生等異見人士,抗議中共政治審判而被控「非法集會」,遭法庭判處監禁。所不同者,乃是當年抗議者寥寥,不為社會所聞;今日則萬人空巷,雖然被捕者近萬 ,面臨嚴刑峻法仍前仆後繼,見證人心不死,法難責眾的至理,彰顯港人抵抗暴政的勇毅精神!

致於再被控藐視立法會罪,則更暴露當局荒唐險惡。其實,在2004年當選議員之前,我已曾多次在立法會旁聽席示威抗議,被控相同罪名而罪成入獄。儘管當選之後,屢次於議事堂內抗議而被逐,亦曾於2014年強闖當局假諮詢會場而被判監。但卻萬萬想不到以議員身份,得選民所託,仍會因行使職權向官員問責而成被告,也不料其他議員亦會為伸張民意,直斥權貴而殊途同歸!更遑論2017年,我與5名立法會同僚,被人大強行釋法,褫奪議員議席,18.5萬選民的選票頓成廢紙!

「哪裏有壓迫,哪裏有反抗」,反抗愈大,壓迫益甚。過去一年,群眾持續不斷起而抗爭,正是中共不惜撕破臉皮,赤膊督師,指揮林鄭政權在議會內外,加強鎮壓的原因。在疫情為患,失業貧窮煎熬民眾之際,假借限聚令為由,禁止公眾集會遊行,濫權濫捕抗議群眾,窮凶極惡。更為惡毒者,就是由人大常委閉門造車,將用以政治逼害的國安惡法,強施於港人頭上,為以言入罪編造法律依據,替「國安」人員跨境執法背書。鋒芒所指,就是今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用以篩選被指為危害國家安全的候選人,遏制爭奪立法會過半議席的「35+」運動,避免民間掌握立法會全面否決權!

面對暴政囂張,退無死所,必須團結扺抗,別無他途。

為共赴抗爭之途,我決定代表社會民主連線參加民間初選,取得9月立法會選舉的民主陣營的參選資格,貫徹社民連主張議會、街頭和法庭三面抗爭的策略。爭取選民支持,履行責任。自然,亦必恪守一貫「權力歸於人民」承諾,「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致力爭取全面普選,貫徹港人應有的政治權力,剝奪少數人賴以攫取私利的政治特權,重新分配由港人創造的資源和財富,根除不義政制強加民眾的盤剝,實踐政治平等和社會公義。

2010年,我在發動「五區總辭、變相公投」時的辭職演辭中,曾集魯迅及陳獨秀兩位前輩之句,成詩抒懷,今日再以此與諸君共勉:

行無愧怍心常坦
身處艱難氣若虹
橫眉冷對千夫指
俯首甘為孺子牛

長毛梁國雄

選舉廣告 | 24/06/2020 | 自家製作 | 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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