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黨羽誅殺異己 香港頓成人治社會
早前香港電台編導蔡玉玲突遭警方上門拘捕,指其為節目《鏗鏘集:7.21 誰主真相》搜集資料期間,因車牌查冊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傳媒工作者因製作記錄片而遭受打壓,即時引起社會嘩然。
作為監察政府的第四權,傳媒一直透過偵查報導的方式揭露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醜聞,以保障公眾的知情權。2012年時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被揭發其妻子公司涉嫌經營劏房、2012年梁振英及2018年鄭若驊住宅僭建等醜聞,都是記者抽絲剝繭,以各種調查方式包括查冊揭發而成,所以查冊(包括車牌、公司、土地等)是傳媒工作者作為核實調查資料真確性,追求報導實事求是的必要工具,而且不同傳媒,包括《大公報》、《文匯報》等親中報章亦曾多次查冊報導新聞,為何是次警方偏偏要動用新界北重案組調查一宗有關道路交通的案件,甚至高調拘捕蔡編導?
政權的目的彰彰明甚,就是要殺雞儆猴,於整個新聞業界製造白色恐怖。警察羅織雞毛蒜皮的罪名,就算最終未能入罪,司法程序亦足以煩擾當事人數月甚至數年之久,整個過程公開示眾,日後每當記者報導涉及權貴醜聞的新聞時,必定會因這次打壓而變得有所顧慮,政權以收恫嚇傳媒追尋報導真相的作用,確保不會有任何醜聞動搖權貴安全。
諷刺的是,在警方高調宣示拘捕蔡編導的同一星期,律政司及警方卻先後以「證據不足」的原因,放棄檢控一宗證據確鑿的襲擊案件。今年5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因主席選舉而發生的爭執,當時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在眾目睽睽下拉倒時任議員陳志全(慢必),將其拖行半米導致受傷,慢必到醫院檢查發現椎間盤移位,並報警立案。而眼見律政司遲遲未有檢控行動,慢必便以私人檢控入稟法院,其後律政司竟突然介入私人檢控,以證據不足以定罪為由向法院提出撤銷起訴,結果獲批;警方亦以稱「證供不足以起訴」草草完結對郭偉強的調查。
事發時不少傳媒清楚拍攝到郭偉強襲擊慢必的整個過程,惟律政司不但視而不見放生施暴者,更同時控告連同慢必在內的七位立法會議員涉嫌藐視立法會會議及干預立法會人員,將原告變被告。司法系統已經成為政權誅殺異己,放生黨羽的工具機器,順我者昌逆我者亡,拘捕起訴與否,全憑當權者喜惡而定,往日以被標榜為法治社會的香港,今日已成為人治社會的最新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