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吮舉」,不是選舉】
在港人經歷眾多清算而感灰心無力之際,中共已馬不停著眼於蹄消弭未來的反抗力度,無論是年初於教育及公務員系統的批鬥整肅、區議員宣誓或是近月醞釀已久的選舉改制,都旨在提高內部的統治穩定性,好讓各層制度,下至公務員上至特首選舉,將來都不會有挑戰政權的機會,甚至將異見聲音排除之外。早前林鄭月娥於香港經濟峰會2021致詞時表示選舉改制「堵塞了目前選舉制度的漏洞,確保我們政治上都可以安全。」恰恰說明改動的目的在於政權安全而非增加民主成份,《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列明有關普選的「循序漸進」、2004年人大提出的「政改五步曲」等原則已灰飛煙滅,港人離普選的目標亦似乎越來越遠。
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選舉
人大副委員長王晨在說明人大決定時,形容新改制的選舉為「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選舉」,究竟有何特色?且看以下簡介:
1.立法會直選比議席及比例大幅倒退
.直接選舉所產生的議席比例是自香港立法會有直選制度以來最低
1991年第一屆直選(共60席)
直選:18席;功能組別:21席;委任/官守議席:21
1998年回歸後首次選舉(共60席)
直選:20席;功能組別:30席;選委會:10席
2021年改制前(共70席)
直選:35席;超區:5席;功能組別:30席
2021年改制後(共90席)
直選:20席;功能組別:30席;選委會:40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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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名與資格多重篩選
提名篩選:
.立法會參選提名由選民提名外,加設選委會提名,參選人須獲選委會五大界別各2至4名委員提名
.選委會當中新增的第五界別全為人大政協或中方機構代表,意昧參選人須說服他們以獲取提名
資格篩選:
.取代選舉主任,資格審查範圍包括特首選舉、立法會選舉及選委會選舉
.流程為警察國安處負責審查及撰寫意見書,再由委員會決定確認參選人資格
.資格審查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得提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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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度排除異見者
排除非建制主導的區議會
.選委會取消區議員於的選委議席,由毫無民意基礎的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取替
.立法會取消超級區議員及區議員互選議席,由人大政協代表界取替
確保非建制直選不過半
.由比例代表制改為雙議席單票制
.在目前非建制與建制支持者的票數維持約6:4的情況下,制度確保建制派在各區至少有一席位
削弱選委會非建制力量
.將過往被視為非建制票倉的第二界別(專業界別)遭受削弱:
1)直接減少席位(如社福界、體育演藝及文化出版界等)
2)合併變相減少席位(如醫學界、衛生界及高等教育界等)
3)選民由個人票改為團體票,並加入當然席位,須要由內地相關機構提名(如科技創新界、法律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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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當然選委與特首存利益衝突
.新選委會部份界別將新增當然及提名席位
.當然及提名席位由界別內的法定機構、諮詢組織及相關團體負責人出任,當中232人可由特首直接或間接委任
.特首或為求連任而私相授受委任親信出任公職,並讓他們晉身為選委,以始鞏固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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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的價值
過往香港三次政改方案在人大決定框架後,皆由港府執行具體宣傳及咨詢工作,惟今次改制連過往用作遮醜布的香港官員也省卻,直接由中央在港一連三日舉辦60場座談會,派遣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南下「聽取千人意見」,對像當然是各個既得利益集團的代表者,會上討論的亦不過是如何在框架內的小修小補,會議首日建制各派紛紛拋出自家方案,但最終結果仍是人大一槌定音,而眾建制派亦貫徹「忠誠廢物」的表現,即使自己的方案不被接納,仍在公布決定後無不登報拍手讚好人大決定,像錄音機地重覆著「完善選舉」、「愛國者治港」及「國家安全」等字詞。
世人談及選舉改制,或一個選舉是否成功,都是由公平性、透明度以及誠實的標準來衡量,但如今香港的選舉改制,都是圍繞著如何提升政權的安全系數為主軸:先於制度上排除異己,再透過資格審查及選委提名篩選參選人,港人的選舉與被選舉權淪為一紙空文,真正的民意不能透過選舉反映,甚至可能成為各既得利益階層瓜分政治酬庸的平台,港人的公共利益將被無視,甚至被出賣。一眾拿著刀叉吃人肉的爪牙鷹犬,把參選者篩選吮完再吮,才讓普羅大眾投票選擇,稱之其為「吮舉」不正好貼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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